由于受中國文化所固有特點的制約,人們在取名時向來十分重視字義和寓意。在習慣上,當人們選定某些字作為名字時,首先考慮的往往是這些字本身是什么寓意,作為名字以后又可以賦予什么含義。其中字義和整體意義,是姓名好壞的一個最重要的方面。如果說字形是“形式”,那么字義就是“內容”。
在我國封建社會里,人們較為注重尊祖敬宗、子嗣榮昌,因此在取名時多選用“祖”、“宗”、“敬”、“紹”、“廣”、“嗣”、“先”等字,來緬懷祖先功業、繼承先烈遺志、寄予社會期望、蘊含個人志趣等。
岳飛,字鵬舉,意為“鵬程萬里,遠舉高飛”,使他胸懷開闊,壯志山河,再加上其母對其“精忠報國”的家教,造就了一代民族英雄的光輝偉業。我國第一位駐外女大使丁雪松,取名“雪松”,期望她像青松一樣有不屈不撓的意志,其效果顯然要比“堅強”等字眼雅致得多。
總之,好名字要給人以宏偉高大、轟轟烈烈的聯想,有的名字給人以文靜雅致的馨得。有的人常以自己的名字激勵而最終得以成功,也有的名字平庸、本分,令人安于現狀,勞碌一世。